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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紧急通知
册府办发[2008]73号
决定从5月30日起至6月10日,按照200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内容对各乡镇进行检查验收,
作者: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114 发布时间:2008-6-2 11:41:33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0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积极防范,层层落实,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即将结束。由于年初受凝冻灾害的影响,林内可燃物增多,火险等级持续居高,全县相继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森林火灾,造成较大的损失,为进一步核实森林火灾情况,根据《黔西南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2008年度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州森防指[2008]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30日起至6月10日,按照200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内容对各乡镇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一)各乡(镇)务必在5月31日前完成本辖区的森林防火自查工作,拟写好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总结,收集完善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材料和火警、火灾案件材料,装订成册迎接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二)检查组牵头单位必须由单位领导带队,各成员单位必须派出工作能力强,有责任感的中层以上干部参加。
(三)各检查组在6月10将检查验收情况用书面材料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森防办。
(四)各成员单位派出参加检查验收工作的人员请于2008年5月30日前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县森防办(电话:4211089)。
二、检查组分组情况及检查验收乡(镇)
第一组:县检察院、县文体广电局、县教育局、县气象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县检察院牵头。派车单位: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林业局罗永发同志参加。
检查验收乡(镇):岩架镇、达央乡、双江镇、百口乡。
第二组: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药监局,由县法院牵头。派车单位:县法院、县民政局。县森防办杨秀成同志参加。
检查验收乡(镇):秧坝镇、弼佑乡、八渡镇。
第三组:县人武部、县财政局、县经贸局、消队大队、县农办,由县人武部牵头。派车单位:县人武部、县农办。森防办杨建生同志参加。
检查验收乡(镇):者楼镇、丫他镇、巧马镇。
第四组:县农业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由县农业局牵头。派车单位:县农业局、县交通局。县森防办陈坚同志参加。
检查验收乡(镇):冗渡镇、威旁乡、庆坪乡、坡妹镇。
三、检查时间
从2008年5月31日起至6月10日结束。


四、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去冬今春的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册亨县人民政府2008年度与各乡镇人民政府鉴订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进行考核评分。
(二)各检查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考评,严格按照责任状规定的考核检查评分办法逐条对照,对发生火灾的村组要到现场核查,逐一严格打分。

附:1、2008年森林火情明细表;
2、森林火灾情况登记表;
3、森林火灾情况检查登记表。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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