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册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因人事变动,为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现将册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应急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在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决定启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组建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必要时,可决定组成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协助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统一领导和协调县政府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门指挥机构和乡镇应急委员会的工作。 (四)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稳、保障人民及社会财富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应急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陆光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高振敏(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永忠(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贤铭(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 周玉锋(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文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玉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正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帅斌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杜流祥(县人武部部长) 罗佐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韦应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正洪(县国教办主任) 黄忠亮(县交通局局长) 杨再炬(县农业局局长) 李克彬(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廷书(县经贸局局长) 谭显荣(县民政局局长) 张显文(县财政局局长) 王晏海(县安监局局长) 林穗强(县建设局局长) 吴常军(县水利局局长) 王隆权(县林业局局长) 雷晓萍(县卫生局局长) 詹明勇(县国土局局长) 于智华(县乡企局局长) 黄锦周(县环保局局长) 杨秀学(县粮食局局长) 韦光明(县药监局局长) 于化泽(县质监局局长) 陈明耿(县物价局局长) 蔡云芳(县总工会副主席) 杨 玲(县信访局局长) 杨 松(县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王延泽(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 刚(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鲁常辉(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应急办,由罗佐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