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册府办发[2010]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州财政[2010]3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结合本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省财政厅已完成了与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的衔接,正式在全省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式实施,是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支撑,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对进一步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手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
资产管理管信息系统实施工作涉及部门、单位多,工作难度大,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具体负责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实施工作,抽调财务、资产、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财务人员要与资产管理人员相互沟通和衔接,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帐面资产与实有资产的核对工作,确保资产帐实一致。要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此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
工作目标。一是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实现与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的衔接,为“金财工程”提供重要的资产数据信息。二是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遵循横向为“财政部门一主管部门一行政事业单位”、纵向为“中央一省一州一县一乡”的立体框架,建立起全面、准确,规范的资产信息数据库,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动态监管。三是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日常管理,形成资产台账,为财政和部门(单位)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实现资产配置、资产管理科学化。四是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实现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管理等各环节工作网上办理。
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配合建立省级、州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提供基础数据;第二阶段是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实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审批等环节动态跟踪监管;第三阶段是根据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完善系统的其他功能,真正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技术服务支持
为保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本县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县财政局将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我省采用财政大集中的模式,所有资产数据除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客户端PC有动态数据库存储外,皆全部存储于省财政厅信息中心的资产系统数据服务器内。
四、软件版本管理及网络要求
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分为“财政及主管部门版”和“行政事业单位版”两部分。为了保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一致性,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统一使用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五、关于信息系统实施事项的要求
(一)上报数据的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报送数据细化到资产卡片,并严格数据审核,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填报,按照2009年度财务决算数据中的“固定资产”数据填报。
(四)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同时上报三张纸质报表(加盖公章):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人员情况表》、《固定资产汇总表》。
(五)涉密资产详细信息暂不进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涉密资产主管部门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同时按要求将涉密数据汇总信息(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单独上报财政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工作。
(六)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培训时间:2010年7月7-8日,培训地点:册亨县民族中学杏琴综合楼电教室(1)。
(七)参加培训人员:各乡镇财政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政府资产管理员或办公室人员。县直各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及信息管理人员(必须是熟悉电脑人员)。
(八)报送时间: 2010年9月1日前将审核后的数据汇总报送县财政局。
(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数据要做到及时更新,2010年资产数据(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按本通知要求时间上报,2011年后数据上报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在线和离线两种数据上报方式。
六、关于信息系统软件和网络数据建立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财政版、单位版软件(光盘)和操作手册由省财政厅免费提供。
(二)为保证资产卡片内容录入的统一性、规范性、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常用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对应表》(见附件一)选择相应的资产分类名称录入卡片;对于《常用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对照表》中未涉及到的资产,各单位在卡片录入时可在资产分类名称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取。
(三)各行政事业单位在数据录入完毕且审核无误后,按照 《在线数据上报步骤》将数据报送到财政局服务器(附件二)。
(四)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尽快完成与县财政局的网络连接,在没有完成网络连接之前可按照离线数据上报方式进行资产数据上报。
(五)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在线上报时,应通过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专线报送。
二O一O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财政 资产管理 信息系统 通知
抄 报:州财政府局。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
院,县人武部。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印发
(共印2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