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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册府办发[2010]95号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点击:830 发布时间:2010/7/20 10:45:55 【字体: 【打印内容】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册府办发[2010]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五年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黔法办〔2010〕2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发[2010]10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档案局、县司法局、县烟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国税局等部门组成的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县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佐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蒙冬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杨建华 县档案局局长

李琪凌 县纪委常委

王延泽 县公安局副局长

简先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坤 县司法局副局长

赵 磊 县烟草局副局长

韦建坤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文群深 县国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叶莎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从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抽调人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案卷评审检查组,具体负责抽查、检查、评查等工作。

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成立本部门的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的案卷评查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案卷质量评查,报送相关材料。

二、评查范围

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范围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

年5月31日期间办理结案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收费等方面案卷)。凡是具有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收费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要全面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同时,要在拟定本部门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增加案卷评查的执法种类。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5日至6月10日)

1、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落实评查工作机构、人员,制定错案纠正程序。

2、将本行政执法部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办理结案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装订归档;已受理或立案但未办结的,要写出说明材料。

(二)自评整改阶段(6月10日至7月10日) 

1、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册亨县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附件1)和《册亨县一般程序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表》(附件2),对评查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逐案逐件进行评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各行政执法部门可根据实际分类进行总体评查。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收费等类型案卷,评查方法、标准由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执法特点确定。

2、梳理出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突出问题,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标准、期限,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和错案责任追究。

3、总结自2006年以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

4、自评结束后,各部门要根据评查情况写出案卷评查自查总结和五年阶段性工作总结。总结既要反映2010年评查工作基本情况、案件数量情况,又要注重反映五年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于7月12日前书面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4211385(传真),电邮:qxnchxfzb@163.com。

(三)检查总结阶段(7月15至7月25日)

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上报总结情况,重点对一些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检查,并随机抽取行政执法部门案卷,组织案件评审人员进行评审。

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检查评查情况进行汇总,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后,评查结果将在全县进行通报,作为2010年县法治机关建设指标体系考核依据之一。

四、评查要求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是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安排部署进行的。今年是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达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基本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总结五年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经验、建立和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长效机制,承上启下之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黔法办〔2010〕2号和州府办发[2010]104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评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成效。

附件:1.册亨县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

2.册亨县一般程序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  法制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县检

    察院,县人武部。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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