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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册亨县2009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册府办发[2010]10号
为开展好2009年度我县油菜良种补贴工作,进一步发展油菜生产,增加食用植物油有效供给,根据黔南州财政局、黔西南州农业局《关于下达油菜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州农计发[2009]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作者: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293 发布时间:2010/3/12 10:54:21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册亨县2009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册府办发[2010]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落实好2009年度我县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册亨县2009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七日

 

 

册亨县2009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为开展好2009年度我县油菜良种补贴工作,进一步发展油菜生产,增加食用植物油有效供给,根据黔南州财政局、黔西南州农业局《关于下达油菜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州农计发[2009]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补贴原则和补贴内容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农民种植油菜实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加快普及“双低”优良品种和先进生产技术,提升单产水平和产品品质,促进我县油菜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二)补贴原则

政策公开原则:指补贴政策和办法公开,补贴农户、面积、标准和金额要公示,操作过程要透明。

直补到户原则:指补贴资金通过农民补贴网以“一折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确保让农民直接受益。

据实结算原则:指在补贴政策范围内按油菜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

(三)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补贴范围:我县油菜种植区均属补贴范围。为避免粮油争地影响粮食生产,在上年种植小麦的地块上改种油菜的不享受补贴;为确保项目相对集中,边角地、新开荒地种植油菜的不享受补贴。

补贴对象:种植油菜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由种植农户享受补贴。具体补贴面积以核实种植面积为准,不准未经核实直接按照农户承包土地面积平均分配补贴。

补贴标准:每亩10元。

(四)补贴发放方式

由乡(镇)财政委托农村信用社统一通过“一折通”的方式发放。一律不得发放现金。

二、补贴组织、程序和时限

(一)补贴组织

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县、乡两级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农业、财政、统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实施;县成立油菜良种补贴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涉农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由杨再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级的主要工作:根据省补贴方案和州农业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县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基层技术人员和重点示范户的培训;组织面积核查和补贴资金发放;建立分乡到村的油菜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内容包括种植面积、补贴资金、主要品种和栽培方式等;及时对下、对上进行资金结算,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等。

乡(镇)级的主要工作:按照上级补贴方案要求,组织辖区油菜种植面积登记、公示、核查和上报,开展对示范农户的技术培训;协调、督促补贴发放机构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发放补贴;建立分村到户的油菜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内容包括种植面积、补贴资金、主要品种和栽培技术等;及时与县有关部门进行结算,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等。

县级财政应根据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的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用于政策宣传、工作培训、面积核查、登记造册等项目管理支出。

(二)补贴程序和时限

补贴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方案制订、宣传培训、资金预拨阶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资金分配待面积核实后下达),开展补贴工作培训和政策宣传,印制有关表格等。此阶段在2010年1月底以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面积登记、核查阶段。由乡(镇)政府发出公告,通知农户在规定时间(不少于5天)到村民小组登记当年油菜种植品种、面积和栽培方式,村民小组汇总后送村民委员会,村委会对面积初核后张榜到村民小组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分户造册报乡镇政府(办事处,下同),乡镇政府组织乡、村、组干部和农技人员进行面积抽查、复核;复核后,由乡(镇)政府分村造册报县油菜良种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县政府核定;面积核定后,由县农业局报州农业局备案。对核定面积大于州级预拨面积的,由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组织抽查。此阶段工作在2010年2月15日以前完成。

第三阶段为补贴发放阶段。县财政局、农业局根据县人民政府核定的油菜种植面积将补贴资金下达各乡镇(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将补贴资金拨转金融机构);县级核定油菜种植面积大于州级预拨面积的,由县级财政垫付或申请州级财政垫付缺口资金;乡镇政府发布公告到每个村民组,并提供经核实的分村分户补贴清册给补贴发放机构,发放机构按补贴清册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向农户发放(上折),并注明“油菜良种补贴”字样。此项工作在2010年2月底以前完成。

第四阶段为结算总结阶段。补贴发放(上折)结束后,由乡镇政府组织对补贴工作进行总结报县,县有关部门与乡镇结算后,总结报州农业、州财政申请结算;县级上报的补贴汇总表须经同级统计部门盖章认定。此项工作在2010年3月15日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和工作培训。补贴范围内的乡(镇)政府与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将国家扶持油料生产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油菜良种补贴的政策措施,通过电视、网络、明白纸等形式宣传到户,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抓好补贴工作人员培训,统一政策尺度,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配套生产技术推广。农业部门要抓住国家扶持发展油菜生产的机遇,通过面积核查进一步了解油菜生产情况。加强油菜生产适用技术推广,重点推广优质“双低”油菜品种和育苗移栽、免耕移栽、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大力兴办示范样板,提高增产、节本、增效关键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示范带动油菜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严格补贴工作制度和纪律。为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补贴操作中要做到“一公开”、“三到户”、“五不准”。“一公开”,即补贴工作公开进行,面积登记核查结果张榜公布;“三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面积登记到户、资金发放到户;“五不准”,即不准调整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不准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贷款、欠款,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发放时间,不准在补贴发放工作中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四)抓好补贴工作建档和跟踪调研。各级都要做好补贴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县、乡要建立油菜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保存有关原始依据、表册、凭证,以备核查。县农业局要继续选择一定数量的农户进行定点跟踪调查,掌握补贴前后农户种植意向变化、良种供需情况、适用技术应用、种植效益变化等情况,分析原因,预计趋势,及时向上级反映。

(五)加强补贴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落实良种补贴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组织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向上级报告。对在补贴工作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同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乡(镇)政府和各级补贴工作经办部门要公布良种补贴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

 

 

主题词:农业   油菜   补贴方案   通知              

抄  报: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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