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考核体系,逐步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为全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等,结合黔西南的实际,制定2007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绩效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制,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主要采用查阅执法卷宗及相关资料、实地查看执法状况、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州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工作。
二、实行依法行政实绩突出奖励加分制度,以及因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造成国家或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损失,对政府形象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实行处罚捉分制。
三、考核分数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89分者为良好;60-79分者为合格;59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实行考核末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制。
四、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实行独立考核,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兑现奖惩。
第二章 绩效考核主要内容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15分)
(一)要求
1、政府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听取法制等部门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并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工作(4分)。
2、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制定有落实《纲要》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4分)。
3、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本级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及时总结经验,通报情况,兑现奖惩(3分)。
4、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办公室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法制办公室“三定”方案落实,政府法制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6名以上,保障有专项工作经费和工作用车及微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4分)。
(二)考评办法
1、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4次,经常听取法制等部门汇报,随时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缺一项扣1分。
2、结合本县制定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落实《纲要》的具体办法、措施,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综合评分。
3、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列入绩效考核管理,记2分;及时总结兑现奖惩记1分。
4、落实“三定”方案和经费及办公设施记2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6人以上记2分。
六、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8分)
(一)要求
1、对符合法定条件、经审查合格的行政执法主体,由同级人民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人员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领取《贵州省行政执法证》后,应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分)。
2、全面组织实施由本级政府贯彻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由本级政府依法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进行定期梳理,报州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告(2分)。
3、依法由本级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按照部门提出意见、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政府主管领导批准三个环节运作有序(2分)。
4、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作出行政决定前后,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建立和完善听证制度,制定听证规则,对要求听证的,应按要求组织听证(2分)。
(二)考评办法
1、执法主体经县级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告,执法人员依法持证上册各记1分。
2、定期梳理执法依据,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告的各记1分。
3、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记1分;按程序运行的记1分。
4、告知相应权力并建立施行听证制度的各记1分。
七、认真组织实施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职责明确,措施具体,工作能有效开展(12分)
(一)要求
1、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方案。制定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2分)。
2、依法界定并将执法职责分解到部门和具体执法岗位,以文件形式明确主管责任人、岗位责任人、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及违法追究措施(10分)。
(二)考评办法:查阅资料、走访6-8个执法机关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记1分,制定完善配套措施记2分。
2、将法定职责分解到各部门、具体执法岗位、明确主管责任人、岗位责任人的各记1分,制定并分示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违法追究措施的各记2分。
八、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20分)
(一)要求
1、对本级政府的各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率(占案件数)达90%以上(9分)。
2、按省法制办(或上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评查标准评选优、良、中、差(9分)。
3、按省法制办、省档案局要求对行政执法案卷卷宗进行规范管理(2分)。
(二)考评办法:听取汇报,抽查6-8个行政执法机关、查阅资料
1、评查率占行政执法案件数90%以上记9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2、按省法制办或上级行政机关基本标准,制定评选优、良、中、差、标准记2分,评选出优、良、中、差的记5分,优、良、中占85%以上的记2分。
3、按省法制办、省档案局规定进行装订和管理,各记1分。
九、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范围、申请、办理程序、举报电话等相关制度,规范行证许可行为(10分)
(一)要求:
1、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更、延续等制度(4分)。
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2分)。
3、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责任人员实行公示制度(4分)。
(二)考评办法:查阅资料,抽查6-8个行政机关。
1、建立并落实行政许可受理、审查等制度记4分。
2、落实监督检查制度记2分。
3、对办理流程等进行公示记4分。
十、按照复议法的要求,认真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重证据、查依据、重程序,公平、公正做出复议决定(15分)
(一)要求:
1、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分)。
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适当(10分)。
3、在复议期限内结案,行政复议案卷完整,符合规范化规范(3分)。
(二)考评办法:查阅县法制办办理的复议案件,抽查3个行政执法机关复议案件
1、完善各项行政复议制度记2分,受理了各类申请并作出处理的记1分。
2、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处理不当的,或被州法制办撤销、变更或违法的,每件扣3分。
3、均在复议期限内结案的记3分,卷宗完整规范、管理有序的记1分。
十一、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对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行政机关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8分)
(一)要求:
1、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2分)。
2、对民事纠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及时制作调解书;不能达成协议的,及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和渠道(2分)。
3、完善人员调解制度,积极支持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2分)。
4、完善信访制度,及时办理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民事纠纷(2分)。
(二)考评办法:
1、大力开展行政纠纷、民事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健全各记1分。
2、达成协议的及时制作调解书,并促使当事人及时履行记2分。
3、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并发挥作用的记2分。
4、建立健全信访制度,积极预防各种矛盾纠纷激化记2分。
十二、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制环境(10分)
(一)要求:
1、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和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每年组织法制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3分)。
2、把依法行政作为公务(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3分)。
3、全面完成县市区政府各执法部门2007年12月31日前执法人员旧版行政执法证的审验换证和申领新证人员的培训工作,县法制办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信息资料,及时送达各类法律文书、被上级采用的法制新闻报送等不少于10篇。政府法制理论研究不少于1篇(4分)。
(二)考评办法:
1、实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学法、培训制度各记1分。
2、把依法行政作为公务员年终考核记1分,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记2分。
3、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换证领证工作记2分,完成宣传报道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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