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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点击:597 发布时间:2006-9-15 15:41:11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

 

  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文化局、州卫生局、州广电局、州药监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实施意见

 

  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州教育局   州科技局

  州公安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农业局      州文化局   州卫生局

  州广电局      州药监局   州总工会

  团州委       州妇联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35号)精神,为动员全社会力量有效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促进我州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立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区域协作、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从宣传教育入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遏制我州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平衡。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在全州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合力,齐抓共管。

  (二)规范管理,依法惩处。加强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依法严厉惩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

  (三)引导扶持,着力治本。切实抓好转变落后生育观念的工作,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注重从根本上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四)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因地制宜,有计划地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地方特别是边远乡镇的指导和督促力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治理。

  三、工作目标

  从2006年开始,力争通过10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长效的工作机制,成功的控制模式,稳定的综合治理格局,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到2010年,在全州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普遍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两非”和溺弃女婴等现象明显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到2015年,社会性别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深入人心,形成比较全面的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更趋完善,基本消除“两非”和溺弃女婴等现象,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2006年,普安等县市继续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试点工作,探索出有效的治理方式和实现途径,总结经验,向全州及时推广。其他县市(顶效开发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认真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试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四、行动措施

  (一)加强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依法惩处“两非”等违法行为。严格掌握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和药物应用等医疗服务的适用条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和防范发生“两非”问题。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惩处有关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行医、从事计划生育手术、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溺弃女婴和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案件,发现一案,查处一案,决不心慈手软,决不姑息迁就。对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曝光,动员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加强孕情监测和孕期服务,建立出生性别、引产登记报告和分析评估制度。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对育龄夫妇避孕的指导和孕情检查,对意外怀孕早发现、早补救;对正常怀孕第二胎的妇女,做好定期随访,指导孕期保健,防止出现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建立出生性别、引产监测网络和登记报告制度,依法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积极推行住院分娩,切实加强医护队伍管理,严禁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从事接生等医疗服务。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经常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走势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孕妇B超检查登记制度、孕产妇监测和随访制度、孕妇终止妊娠批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制度、婴儿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出生人口性别统计制度、部门联系和信息共享制度、跨区域协作制度、举报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以制度保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制定落实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健全同等优先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农村独女户、两女户家庭的经济奖励和子女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给予加分照顾等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完善和落实对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奖励政策,优先帮助、支持贫困计划生育女儿户实施扶贫项目,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采取多种形式为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提供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积极为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重点解决贫困地方和边远少数民族地方女孩、残疾女孩、流动人口中女孩的义务教育问题,帮助失、辍学女孩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缩小男女孩接受教育差距;努力为农村女孩有病及时就医创造条件,提高健康保障水平。拓宽妇女就业门路,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益;重视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加强对女干部的选拔工作。

  (四)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加强对关爱女孩的宣传,发挥舆论导向和科普教育的作用,营造关爱女孩的宣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逐步消除对女孩、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偏见和歧视妇女的社会环境。要动员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主要媒体要定期刊发有关文章和公益广告;在机场、车站、集市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宣传画、标语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组织咨询、培训、知识竞赛、演讲、座谈、文化娱乐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生活,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通过多种方式让群众获得知识、受到教育。边远少数民族县、乡(镇)可根据本地实际,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制作宣传品,开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五、各部门主要职责

  人口计生部门:具体负责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相关信息,指导工作有效开展;做好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完善追究“两非”刑事责任的规定,依法惩处“两非”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培养和推荐女干部工作。

  宣传、文化、广电、电信等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基层文化站等宣传阵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宣传工作。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教育、科技、民政、财政、劳动保障、水利、农业、工商、扶贫开发等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时落实对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同等优先原则;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研究制订并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

  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两非”、溺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人事部门: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性人才工作,形成有利于女性人才参与公平竞争和脱颖而出的机制。

  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生协会等单位: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群众性活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全州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和相关部门要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订计划,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务求达到预期成效,把这件关系民族利益和人口安全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切实加强对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的组织协调。为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乡(镇)要成立由政府(管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日常事务。要保证工作经费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深入调查研究,共同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监督和评估,制定切实的工作实施方案。

  (三)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奖惩机制。要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纳入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和州直有关部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政线和业务线的考核,重点考核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惩处“两非”、孕情随访、统计监测等方面的情况。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每年向州专题报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时,要将本地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进展情况列为重要内容。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领导小组对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工作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我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取得成效。

 

 

 

主题词:卫生  计划生育  性别比△  通知             

  送:州委办、州人大常委会办、州政协办、州纪委、
      
州法院、州检察院、兴义军分区、各高等院校。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8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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