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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防火工作的意见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点击:1043 发布时间:2004-5-21 16:23:17


州府发[2003]5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工作部门:
    我州农村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农村村寨多数依山而建,连绵成片,房屋结构简陋,耐火等级低下,水源缺乏,村民生活用火大都为柴灶,消防安全知识缺乏,防火意识淡薄,农村火灾时有发生。据统计,2000年至2002年,全州共发生火灾326起,死39人,伤33人,直接经济损失607万余元,其中农村火灾214起,死31人,伤24人,直接经济损失316万余元,分别占火灾总数的66%、79%、73%、52%。2003年元至8月,全州共发生火灾107起,死9人,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70万余元,其中农村火灾63起,死8人,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06万余元。农村火灾每年都要占到火灾总损失的一半以上,人民群众谈“火”色变,“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把火烧回解放前”、“烧掉一个寨,毁去一片林,害苦几代人”就是火灾给老百姓造成灾难的真实写照。根据公安部2003年8月12日在贵阳召开的全国14个省市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现场观摩会议和全省农村防火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加强我州农村防火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全省“八七”扶贫攻坚任务的完成,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对农村防火工作十分重视,石秀诗省长、王正福副省长多次对抓好农村防火工作作了重要批示。石省长在人民日报记者采写的和该报发表的评论员文章《何日不再“火烧连营”》及《扶贫莫忘消防》等两篇文章中作出批示:“扶贫莫忘消防”,对我省有很强的针对性,应当高度重视。要求省计委、财政、水利、民政等部门认真阅办。王正福副省长也指出“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贵州的小康,认真抓好农村防火工作,必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极大的保障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的深刻内涵,站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

     为此,州政府决定成立农村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张定书任组长,州政府助理巡视员杨光宗、副秘书长钱州元任副组长,州计委、财政、水利、民政、供电、国土、建设、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消防支队,州公安局李仕奎政委任主任,州消防支队汪启江支队长任副主任。主要负责农村消防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地领导机构名单分别报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

     做好农村防火工作,宣传教育系一半。因此,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下大力抓好农村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法律“进乡镇、进村寨、进学校、进家庭”的“四进入”活动。一是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每学期为学生上一次消防安全常识课;二是各县市公安消防部门会同各乡镇发动驻村干部深入到大村寨播放省公安消防总录制的《寨火警示录》、《农村防火工作巡礼》,举办火灾图片巡展,发放防火宣传资料和开展消防咨询等,以提高村民的防火安全意识;三是各乡镇在本辖区内的通道上和50户以上大村寨醒目处刷写永久性防火标语,建立警示牌和固定防火宣传栏,结合农村普法教育印发《农村消防安全“十不准”》到村民手中,时刻提醒村民注意防火;四是各乡镇要根据季节和火灾特点,适时组织干部及派出所干警到大村寨召集村民特别是妇女、儿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三、坚持“四个结合”,把农村消防工作贯穿于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一是坚持把农村防火工作与城建、规划相结合,做到同步实施,协调发展。从2004年至2005年,每年以50%的速度完成所有乡镇和50户以上大村寨的消防规划;二是坚持农村防火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三是坚持农村防火工作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各级政府要组织文化宣传部门通过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把消防安全知识融入少数民族的“四月八”、“六月六”等民俗文化、民族节日活动中,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陋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四是坚持农村防火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安全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实行防火工作一票否决制,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乡镇”、“安全文明村寨”、“安全文明家庭”活动。

    四、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实施“五大改造”工程,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切实夯实农村消防基础工作

    寨改、水改、电改、灶改、房改等“五改”工程,既是我省农村防火工作的成功做法,也是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的根本措施,同时也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许多部门共同协调配合,才能完成“五改”工作。开辟防火线由建设、消防部门设计规划,民房搬迁由民政部门负责,消防用水及饮水工程由水利部门负责设计施工,农业部门落实“灶改”的沼气池建设或把老虎灶改建成节柴灶,土地置换补偿由国土部门负责,电气线路改造由供电部门负责。因此,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加强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协调一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五改”工程顺利实施。

    五、按照“八个落实”抓好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个落实”(即落实领导责任;落实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乡镇村消防组织;落实各项防火措施;落实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工作;落实火灾责任事故的查处;落实农村消防达标验收工作;落实农村消防工作经费)措施严密,环环相扣,是防止农村火灾发生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加强我州农村消防工作的最有效的管理办法。因此,各级政府要充分发动和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工作,认认真真地按照“八个落实”来做好我州的农村防火工作。

    六、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全力做好我州农村防火工作

    农村防火工作面临点多面广,交通不畅,任务重,经费短缺等诸多困难,因此做好农村防火工作也是一场革命,各级政府和领导要把做好农村防火工作与发展农村经济、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充分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群策群力,打一场农村消防工作的人民战争。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防火职能工作,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好农村消防工作,各基层公安派出所要认真按照省公安厅下发的《贵州省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黔公通[2003]85号),抓好农村50户以上大村寨的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乡(镇)要在今年底以前完成农村30户以上大村寨的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农村大村寨消防达标五年规划。同时选好、抓好试点,用典型引路,全面铺开,利用五年时间从根本上改变我州农村防火工作现状,以遏制住农村火灾高发的势头。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农村 防火 工作意见                                     
抄 送:州委办、州人大常委会办、州政协办、州纪委、州
    法院、州检察院、兴义军分区、民族师专、顶效开发区。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9月8日印发
                                               (共印90份)

附件一:

    “五大改造”具体内容

    “五大改造”包括寨改、水改、电改、灶改、房改等五项内容。“寨改”就是将大寨划小寨,即对60户以上的大寨按照每30户开辟一条防火线的标准来划分防火分区,防火线的净宽必须在10-30米之间,以防止火烧连营;“水改”就是利用地理优势在高处修建蓄水池,引水进寨,安装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没有条件的村寨在寨中修建消防水池,购置手抬机动泵;“电改”就是结合农村电网改造,动员群众更换家中老化的线路,用瓷夹固定,由电工按照规范布线,严禁乱接乱拉和使用临时线、地爬线,严禁用“三丝”代替保险丝,防止  电气火灾的发生;“灶改”就是改变原始落后的用火方式,结合实际,大力推广使用液化气和沼气灶,或指导村民将楼上用火改为楼下用火,将“老虎灶”改为“节柴灶”,并修建烟囱,把火星引到屋外安全地方;“房改”就是积极鼓动有条件的村民将木房、茅草房改为砖(土墙、石墙)瓦房,提高农房的耐火等级。

附件二:

“八个落实”具体内容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州、县(市)、乡(镇)、村委会之间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实行干部“包干制”,由县(市)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寨,以防止出现农村消防工作没有人抓的局面,年底组织检查组认真进行检查考评,兑现奖惩;二是落实教育培训工作。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对乡镇分管领导、驻乡、村干部、派出所干警和村组干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对村寨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集中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三是落实乡镇村消防组织。县(市)、乡(镇)、村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并要做到随干部的调整而调整,村寨按成年人口5%的比例挑选青壮年(姓别不限)组建义务消防队或护寨队;四是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各村寨要建立健全各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如村民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农村防火“十不准”、村民防火安全公约、农村防火巡逻喊寨制度等,以规范农村防火安全管理行为;五是落实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工作。在火灾多发季节和农忙季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干部和派出所干警深入到农村和大村寨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认真督促村民进行整改,确保安全。六是落实火灾责任事故的查处。火灾事故发生后,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尤其是对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的查处,要敢于动真格,决不手软,实行重特大火灾事故检查汇报制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当地政府分管领导要到上级政府汇报火灾情况、经验教训和整改情况;七是落实农村消防达标验收工作。1999年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贵州省乡(镇)农村消防工作达标考核验收标准》,从今年起利用五年时间,全面完成我州五十户以上大村寨的消防达标工作;八是落实农村消防工作经费。采取政府出资一点,有关部门补助一点,农民集资一点的办法解决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在每年的预算中要安排一定经费,农业、水利、民政、扶贫办等部门在项目资金中协调一部分资金,充分发动农民集资,以工代赈,投工投劳等形式多方筹集资金,解决开展农村消防工作所需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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