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全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州委、州政府2008年八件实事之一,州人民政府于2008年6月16日召开了全州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会上,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廉租住房建设时限分别作了承诺,现予公布。
兴义市人民政府郑重承诺:
廉租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保证30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入住。
兴仁县人民政府郑重承诺:
在2008年7月10日前动工建设廉租住房4000平方米,保证8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入住。
安龙县人民政府郑重承诺:
在2008年7月10日前动工建设廉租住房4000平方米,保证8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入住。
晴隆县人民政府郑重承诺:
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保证10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入住。
册亨县人民政府郑重承诺:
在2008年7月10日前动工建设廉租住房4000平方米,保证8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入住。
望谟县人民政府郑重承诺:
在2008年7月10日前动工建设廉租住房4000平方米,保证8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入住。
贞丰县人民政府郑重承诺:
在2008年7月10日前动工建设廉租住房4000平方米,保证8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入住。
普安县人民政府郑重承诺:
在2008年7月10日前动工建设廉租住房3000平方米,保证6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入住。
2008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