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清明节放假的通知要求,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08年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