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府明电[2007]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元至5月,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期,为了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巩固退耕还林、珠防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成果。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保障生态安全。加强森林防火,是我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全州人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由于当前已进入草木枯黄时节,林内易燃物较多,火灾隐患严重,加之近期气温高,风力大,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特别是春节期间群众有进山用火的习俗,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此,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实行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防范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加大对县城周围、重点林区和敏感地区的防范力度,对这些区域一律发布禁火令,并安排专门人员佩戴护林标志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护林,实行分片包干,见烟就灭,见火就打,禁止带火种火源上山进林,禁止一切用火。
二、加大宣传力度,大造防火声势,动员全民参与
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法规政策,对边远山区和重点林区要组织宣传车、发送防火通知书进行宣传和告示,提高群众防火扑火意识。要对林区过往行人、乘车乱扔烟头人员、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放牧人员和上坟祭祖等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防火灾发生。
三、落实防火经费,加大防火投入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安排专项经费,购置扑救机具,兑现护林人员和巡山人员的补助,充分调动护林人员的积极性,确保护林成果。
四、健全扑救机构,落实扑火人员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的社会消防队、森林扑火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做好扑火器械和各种物资的准备,培训扑火人员,编制扑救应急预案,做到反应灵敏,战斗有力,一但发生火情,拉得出、能战斗,力争打早、打小、打了。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
州、县市、顶效开发区、乡镇、村组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制定防火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制不明确,扑救不及时导致森林火灾的,将严肃追究和查处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州、县市、顶效开发区、乡镇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火灾报告制度
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随时对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和乡镇进行值班抽查监督,如发生脱岗和发生火灾隐瞒不报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带班领导的责任。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