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
会议上的讲话
州委副书记、州长 陈鸣明
(2008年6月4日)
同志们:
今年元月11日,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以来,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林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刚才,建平同志通报了全州林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对下步工作的建议,我都同意。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主要领导也都作了发言。从当前的情况看,发展很不平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抓得扎实的县市、乡镇,林改工作已按方案全部转入了勘界确权外业工作。但有的县市、乡镇因组织领导不力、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工作经费不落实、林改工作思路不清晰、人员抽调不及时、组织协调不力等,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我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程。为此,州委、州政府决定召开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面,我就抓好下一阶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今年4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认为,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和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保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会议还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变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显现,特别是部分集体山林不同程度地存在归属不清、权责不明、经营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产权流转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我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 册亨县的实践证明,只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才能更好地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快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和生态现代化建设。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好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把“五个坚持”、“五个确保”贯穿到林改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林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林改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林改工作顺利推进
林改工作试点县的实践证明,领导重视是林改工作的关键,宣传发动是林改工作的前提,依靠群众是林改工作的基础,经费落实是林改工作的保障,乡镇、村组是林改工作的主体,部门协作是林改工作的支撑。刚才,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汇报的情况反映出,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措施扎实有效,组织领导有力,林改工作就搞得好,搞得快。同时也反映出,有的县市、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年底要完成主体改革,现在时间已过去近一半,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但我州最关键的工作却刚刚起步,时间紧迫,形势严峻。尽管今年我州同全省一样遭受了低温凝冻灾害,5月26日望谟又发生了特大洪灾,给我州的各项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林改工作不能松劲,要克服一切困难,抓好统筹协调,抢时间,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一是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和州直有关部门的领导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的部署。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林改工作扎实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好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在人力、物力、资金、技术上给予倾斜。特别是在人员组织上,要抽调精兵强将和技术力量,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投入林改工作。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把林改这一关系农村生产关系变革,事关全局、事关农民利益、事关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强力推进,加快进度。现在到年底不到7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做到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科学安排,先易后难,倒计时安排好后几个月的工作,力争在勘界确权工作上有新的突破。五是尽快按要求落实各级工作经费。目前中央补助的工作经费己到位50%,即528万元,州级工作经费已全部到位,500万元已经全部下拨;县级工作经费已到位73%,共320万元,为我州全面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要在积极争取资金全额到位的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全部用在林改工作上。六是加强督查指导。州、县两级的督查组和技术指导组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按照分工开展督查指导工作,确保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每月督查组和技术组至少有一周以上的时间在一线检查指导工作。七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除按要求每半月上报一次进度外,州、县林改办每月必须发两期以上的工作简报,对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力的县市、乡镇实行通报制度,限期整改提高,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八是抓好外业勘界确权工作。此项工作是林改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林改的成败。截止5月30日,全州勘界面积仅有15.19万亩,占应勘界面积的1.31%,要求8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勘界确权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把责任明确到各部门、各工作组以及工作队员身上,切实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不拖全州、全省的后腿。九是抓好林改工作的建档立卷工作。林改工作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变革,涉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稳定和执行,也涉及农民的长远利益,因此要把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作为林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完整地、科学地、客观地把林改工作的相关资料建档立卷,以对现实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抓好档案工作。十是有效调处林权林地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和“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利于团结,有利于生产”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协商、民间调解等方法妥善解决。要借林改的有利契机,把历史遗留的纠纷处理好,促进林业发展和社会安定。
三、认真借鉴试点工作经验,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我州通过去年在册亨县的试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已探索和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一是“一把手”亲自抓林改,这是改革成功的关键。二是充分依靠群众,发扬民主,阳光操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这是改革成功的基础。三是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这是改革成功的保障。四是把宣传工作贯穿到林改工作始终,做到干部群众都熟知林改政策、林改的意义、林改对农民的好处,这是改革成功的前提。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借鉴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推进林改工作。根据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从2008年起,用两年的时间,完成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年是主体改革的关键一年,今年的工作做好了,基础就打牢了,明年的工作就更好推动。改革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收费、规范流转”。“明晰产权”,就是把尚未落实经营主体的集体商品林及其林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按照“均山、均股、均利”的原则分配到人,落实到户。对集体所有的商品林、公益林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发(换)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书。“放活经营、规范收费、规范流转”,就是对集体林业的管理体制、机制以及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开展系列配套政策改革,最终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林区和谐的目标。
四、依法依规,严肃纪律,规范操作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绝不允许暗箱操作、少数人说了算,损害群众利益。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严肃纪律,绝不允许利用职权为亲友或个人在改革中谋取私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林业“三定”基础上的深化改革,绝不允许借改革之机打乱重来、重新分配或无偿平调。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做到有序推进,不走过场,确保质量。
同志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也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事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又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农民期盼的焦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切入点。我相信,只要我们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措施有力,就一定能够取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决定性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