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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州行政效能建设及效能监察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班程农)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点击:720 发布时间:2004-8-16 16:57:45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州长 班程农
(2004年8月3日)

同志们:
    州政府召开这次行政效能建设及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调整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努力营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刚才,4个州直部门和安龙县政府作了很好的发言,朱玉同志作了讲话。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搞好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从总体上看,我州政府机关作风是好的,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州政府制定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并以州府发[2002]30号文件发州直部门和各县市,各级各部门先后开展了“三优一满意”,民主评议行风,110互动,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三下乡”活动等,一些县市和部门还推行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设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建立了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等。特别是2002年以来,我们先后在16个系统和部门开展了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试点工作,对促进部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转变作风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们目前的政务环境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少数机关和机关公务人员大局观念淡薄、部门利益至上、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政府机关造成了五个方面的不良影响:一是衙门作风,造成行政效能低。主要表现是“四难”和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互相推诿扯皮、甚至作风粗暴等,有的则表现为工作浮在面上,作风不深入,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对经济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二是滥用权力,造成行政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少数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公务人员在具体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不是严格依法办事,而是凭借职权,通过不正当手段滥用权力,办那些不该办或不允许办的事。如乱批指标、乱发批文、乱开政策口子、乱批土地、插手工程招投标等。另外,有的部门受利益驱动,“做工作”、“作决定”,不是从经济社会发展和利民便民考虑,而是从增加部门收入、增加员工福利补贴出发,滥用权力,从而加重了人民群众的负担。三是诚信意识淡薄,造成群众对有的政府工作部门印象差。主要表现在少数政府部门言而无信。如明明向社会承诺实行政务公开,但公开的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针对性不强,群众和企业需要了解的办事程序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公开不细。个别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对外商承诺的优惠政策和条件不兑现,不实践诺言。四是执法混乱,造成行政对象无法适从。具体表现是部门内部随意检查,部门之间多头检查,上下级之间重复检查,检查中重收费轻管理。另外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给行政对象造成人即法,或无法无天的极坏印象。更有甚者,行政对象在被处罚后,表示某种程度的异议和申辩时,执法人员不是严格依法照章办事,而是随意加重处罚,胁迫行政对象接受。另外,同一检查内容在不同主管部门之间不被认可而导致的重复检查也让企业疲于应付。五是为政不廉,造成职业道德差。其突出表现是行业作风不正,“靠山吃山”,借权勒索等等。它有两种行为方式:一种是以利益交换为前提,并以此决定行政、管理行为的后果,典型的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特别是一些执法部门中握有实权的人物,利用职位优势,从中作梗谋利,甚至出现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的怪圈。另一种是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接受企业的馈赠、吃请或其他非物质利益等“被动式”的接受不正当利益。

    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官本位思想在一些人头脑中仍根深蒂固,他们把本应是政府的服务当作是对企业、群众的恩赐,把自己由人民公仆变成人民的“主人”,以至忘乎所以,为所欲为,不尊重、不关心、不爱护市场主体和纳税人。其次,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中还存在大量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现象。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管理体制,很难避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出现。再次,由于对行政行为的作为与不作为、职能岗位的职权缺乏明确的规范,也缺少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违法乱纪人员查处不严,致使内部监督往往流于形式。此外,由于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种行为及其性质缺乏严格的界定,或者虽然有的行政行为已明令禁止,却没有具体的惩戒规范,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无从做起,从而使外部监督很难发挥作用。因此,加强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势在必行。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对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政府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十六大提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动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针对政府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国家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活动中存在的不良行为,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积极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促进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办事效率,为我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实现政府机关的“多、快、好、省”的工作局面。多就是多为群众办事、办实事、办好事;快就是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事情办好,提高工作效率;好就是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让群众满意;省就是节约行政成本,花最少的钱、用最少的精力和时间办尽可能多的事。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就是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的一条有效措施,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努力建设服务型的法治政府

    去年下半年以来,温家宝总理先后多次强调要全面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特别是提出了更加重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问题。今年3月,他在全国人代会上指出:职能转变是我们政府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过去政府管了许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这也是人员膨胀、机构庞大、文山会海的根源,更为重要的是它束缚生产力,因此,我们要转变政府职能,把应该交给企业、中介机构、市场的事情交出去,政府集中精力抓大事。政府职能有四条: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有的领导干部对第一条的理解不是经济调节,而是经济管理,政府职能要从对经济的直接干预跳出来,变为对经济的宏观调节。第二项任务是市场监管,要保证市场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不能有假冒伪劣,不能伤害群众利益。对政府职能后两项任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一些领导干部过去知之不多,工作力度不大。而这两项任务恰恰是政府极为重要的职责,恰恰是政府最为薄弱的环节。”“社会服务这项任务太重要了,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为人民服务。”总理的这些话,对我们政府的职能作了明确的界定,并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国务院6月28日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的各项工作。这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对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这些都为我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

    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依法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是摆正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权力与权利的关系。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和运用法律法规,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实施管理、履行责任、提供服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今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今后1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正式实施,这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将对政府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国务院工作规则》重新进行了修订。对国务院和国务院部门全面履行职能、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等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国务院及各部门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这无疑给我们做出了表率。

    建设法治政府,制度建设是前提。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重在提高质量。首先,建设法治政府,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基础。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其次,建设法治政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是关键。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从体制、机制、队伍入手,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第三,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是保障。各级行政机关都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虚心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支持新闻舆论监督,强化政府系统的内部监督。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大力加强法律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氛围。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大胆探索,从制度和机制上规范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

    行政效能建设及效能监察工作,要抓住政府部门“职、责、权”及运行程序这一切入点,从制度和机制上强化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之间的分工制约,促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优质、高效地履行职责。

    第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重点抓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建立议事规则,解决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问题。哪些问题由党组会议决定,哪些问题由办公会议决定,哪些问题由干部职工会议决定等要制定明确的规定。二是建立岗位职责制度,解决职责不明的问题。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办理”的原则,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能,对明显不合理的进行重新调整和配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职责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科室及具体人员。三是建立依法办事制度,解决“办事不规范”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把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落实到业务管理之中,明确每一个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要求、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和责任人等,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四是建立服务承诺制度,解决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要结合实际建立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行政程序制、一次性告知制、时限管理制、否定报备制、内部委托代办制等管理制度,有效解决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的问题。五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度,解决任务不落实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将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六是建立奖惩制度,解决“奖罚不分”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任务建立效能投诉制、违规待岗制、绩效考评制等,对效能低下、服务态度差、群众意见大的人员给予效能告诫、待岗培训、扣发奖金等处罚,对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的人员给予表扬、提拔重用等奖励,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

    第二,以政务公开为重点,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行政环境。一是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将公务人员的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等,通过上墙、设置电脑触摸屏、印制备索资料等方式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行热点问题公开制度。把工作重点放到人权、事权、财权等敏感问题的公开上,凡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事项都要公开。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公开。对容易产生“暗箱操作”的执法环节要推行执法过程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要实行“政务听政”制度等,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防范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第三,从机制、制度创新入手,着力冲破影响机关效能的行政桎梏。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提高审批办事效率这个重点,着力在机制、制度上进行创新。一是合并简化审批办事环节,解决客商、企业和群众跑机关、等时间、耗精力、费钱财的问题;二是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解决一个项目公章无数的状况;三是规范审批办事行为,解决吃拿卡要、乱收费、久拖不办等问题,具有行政审批办事项目的单位要从审批办事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以及内部监督制约等方面,对每一个行政审批办事项目作出具体、明确、具有约束力的规定,并进行公开公示,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办事行为,促进审批办事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效率化的轨道运行;四是创新审批办事服务机制,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的服务窗口等,实行审批办事项目由窗口统一接单,直接办理或转交有关科室办理,实行跟踪管理和限时办结;五是成立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一个中心对外、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等服务模式,逐步实现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切实从运行机制、管理机制上解决审批环节过多、审批时间过长、审批责任不清、审批行为不廉等问题。

    第四,以绩效考评为重点,逐步建立结果为本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分级开展机关绩效考评,按照两个级次进行考评,州委、州政府对州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对县市(区)直单位和各乡镇实行考评;各机关单位和乡镇负责考评到科股室、到人。二是建立和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在考评内容与方式上实行“四个结合”,即: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组织考评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共性指标考评与个性指标考评相结合。三是充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把考评结果体现到对单位和个人的奖惩上,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评分标准,把绩效考评结果和干部使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大考评结果的运用力度,形成良好的管人用人机制。

    第五,以效能监察为手段,构建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依靠外制力促进机关提高效能。各级各单位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内约力的同时,建立效能投诉中心,构建有效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运用效能监察手段来保证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一是成立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形成高权威的监督。州和县市(区)两级不仅要建立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还要开通投诉专线电话,要赋予投诉中心调查权、协调权、建议权和处理权。投诉中心实行全方位受理、高效率运作、高质量回复、高权威监管的运作机制。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展检查监督。投诉中心要与有关部门配合,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还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到人员集中的地方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到群众上访较多的村庄设立流动意见箱,到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悬挂黄色投诉箱,相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解决一些地方、单位的突出问题。投诉中心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个启动点和制衡器,形成强大的外制力,促进效能建设主体增强内约力,内约力与外制力有机融合、形成合力,达到有效地推动效能建设的开展。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网络,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州和县市两级在设立投诉中心的同时,还要从在职干部、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律师、企业家等社会各界聘请机关效能监督员参与工作,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他们开展明察暗访,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第六,以群众满意为根本,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一是要加强宗旨教育,切实摆正公仆与主人的关系。要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活动,教育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权力观,不断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群众愿望作为第一目标、群众高兴作为第一追求、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每个人身上、每项工作之中,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二是增强服务理念,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努力构建“服务型”机关,建立主动服务机制,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活动。三是坚持有诉必理,正确处理解决机关效能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关系。开展效能投诉的目的是通过群众举报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推诿扯皮、效能低下以及“中梗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同时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全方位受理,要通过协调、督办、督查等途径,督促有关部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真抓实干,努力取得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新成效

    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抓好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具体方法、步骤、要求,《通知》已经写得很明确。这里我再强调四个方面的事。

    首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对那些因领导不力,导致工作不落实或搞形式、走过场,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和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

    其次,要注重实效,抓好五个结合。一是把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二是把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抓,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三是把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抓,推进透明行政。四是把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与优化投资环境结合起来抓,服务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五是把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行风评议、治理“三乱”、减负等工作结合起来抓,加大社会监督,增强执政为民意识。

    第三,加强信息交流和舆论宣传,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编发信息简报,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跟踪报道,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推进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四,要通过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强化五种意识,营造六个环境。五种意识:一是大局意识。干群同心,全民参与,是搞好工作的基础,不能简单地把这项工作看成是领导和机关的事,必须形成上下一条心,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态势。二是责任意识。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对工作要有热心,对纳税人要有诚心,对群众要有爱心。三是纪律意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办事,严守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四是服务意识。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和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识。五是效率意识。要认真解决机关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手续繁杂、效率低下的问题,形成快捷、高效的运转机制。六个环境:一是完善监督网络,加强对服务承诺事项的监督检查,努力营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二是强化“一把手”责任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言必行、行必果、重合同守信誉,有诺必践的诚信环境;三是推行政务公开,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杜绝“三乱”,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四是建立综合测评制度,落实纠错制度,努力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人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五是开展依法行政专项监察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保护和促进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稳定环境;六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从而,在全州上下形成一种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搞建设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同志们,搞好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是建立廉洁高效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有效途径,是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切实抓出成效,为加快推进富民兴州宏伟事业步伐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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