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门户网 ·贵州省政府门户网 中共黔西南州委 | 黔西南州人大 | 黔西南州政府 | 黔西南州政协 | 州纪委
首页 走进金州 金州政务 政府服务 招商引资 金州旅游 金州企业 公共信息 互动交流
您的位置:金州网 - 政务信息
兴义市治理城市非法户外广告举报奖励办法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点击:703 发布时间:2005-8-31 15:46:56

    近年来,我市城区非法户外广告泛滥,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严厉打击城市非法户外广告活动,有效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塑造文明开放的城市形象,兴义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指挥部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城市非法户外广告的治理实行有奖举报。举报和奖励办法如下:

  一、现场发现张贴、喷涂、散发非法“办证”广告行为的,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举报;现场发现张贴、喷涂、散发除“办证”以外的各类非法户外广告行为的,向市城管局举报(举报电话:3817013)。

    二、举报喷涂、张贴、散发非法户外广告,经有关部门查实的,奖励举报人现金200元;举报“办证”窝点或制作非法广告窝点,经有关部门查实的,奖励举报人现金1000元。

    三、举报人持有关部门出具的举报属实的书面证明到兴义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电话:3242319)领取奖励资金。

兴义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活动指挥部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相关文章  
暂无相关文章
站点导航 ┊ 意见建议 ┊ 业务咨询 ┊ 邮件服务 ┊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主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承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电  话:0859-3222807 Email:publicwzh@163.com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黔西南分公司
黔ICP备0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