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0月,兴义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的范围是本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是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检查的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情况。检查分宣传动员、用人单位自查、执法检查三个阶段进行。 其主要措施和成效是:一是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95户,其中因未签劳动合同,扣押金下发2户克扣工资下发1户、未参加社会保险下发45户、未完全参加社会保险下发47户。二是因未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而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4户。三是因未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而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8户,已缴纳罚款2户4000元。四是因扣工资作押金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1户,已缴纳罚款1户2000元。五是责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18户,缴纳社会保险费33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