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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消防支队多措并举宣传普及新《消防法》
作者:郭静 来源:州消防支队 点击:59 发布时间:2008-11-21 8: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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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消防法》后,为更好地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消防法》,使全州消防部队、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寨及时了解新修订的各项消防法律条文,州消防支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全面开展新修订的《消防法》推广宣传活动,全方位、多途径对新《消防法》进行宣贯普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组织全体官兵学习新修订的《消防法》。为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支队通过组织支队机关全体干部统一学习新修订《消防法》的方式,要求全州消防部队干部要深刻理解新《消防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时代适应性以及对消防部队提出的新职能要求,并认真对照新修订的《消防法》逐条、逐字进行学习,全州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力争在2009年5月1日新的消防法实施以前,能够熟悉的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认识水平,牢固树立依法治警的理念。

    二是利用119“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集中宣传新《消防法》。为切实提高新《消防法》的社会普及程度,“消防宣传周”期间,支队通过举办大型消防宣传展览、举行“消防青年志愿者”集结活动、开展消防灭火演习等方式掀起一轮《消防法》宣传热潮;各大队以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咨询点、印发宣传材料、定点发送消防宣传短信等形式,最大限度地普及宣传,努力使新修订的《消防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利用2008年全州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考核之机,上门宣传《消防法》。为拓展宣传面,支队四个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小组利用考核之机,深入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州直有关部门及派出所、社区、乡镇、学校等地开展新《消防法》宣传,以达到提高群众防火灭火基本常识的目的。

    四是将新《消防法》贯穿于日常监督检查中。支队防火处利用外出监督检查、建筑审核之机,有意识地向企事业单位消防宣传责任人、管理人及员工宣传新《消防法》,提高企业单位负责人对《消防法》的重视程度,保障日后《消防法》在实际工作中的顺利落实。

    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消防法》宣传活动,收到了显著的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逐步形成了人人讲消防、事事话消防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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