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防 公 告
近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以消防机构的名义,打电话到兴义市各单位强行征订消防资料、消防书籍,并声称不征订者将予以行政处罚,为防止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上当受骗,特公告如下: 一、经兴义市公安消防大队核实,不法分子通过拨打各单位电话,声称是公安部消防局、贵州省消防总队、黔西南州消防支队或兴义市消防大队的工作人员,强行要求各单位征订消防资料、消防书籍等。各级消防机构不会通过电话向各单位征订消防资料,请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征订消防资料属于自愿行为,即使不征订,也不构成违法行为,任何一级消防机构无权进行处罚 三、如再接到此类电话,请拨打兴义市公安消防大队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859—3222446。
兴义市公安消防大队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