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至19日,省政府百日安全督查第三组刘远能副处长等一行在黔西南州安监局副局长潘龙、贞丰县安监局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对贞丰县实施百日安全督查。 其中抽查贵州紫金公司(大、小烂滩尾矿库、小厂尾矿库、后寨采石场)、贞丰县富兴焦化厂、贞丰县龙场镇泰兴砂厂、贞丰县珉谷石灰厂、贞丰县丰源采石场,累计检查出安全隐患27条,责令立即整改17条,限期整改10条,责令3家企业停产整顿。 在贞丰县政府的汇报会上,黔西南州安监局副局长潘龙提出公路建设临时料场需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取得采矿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并按国家安监总局19号令进行开采,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最后省政府百日督查组肯定了贞丰县政府在百日督查中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二是针对冶金焦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政府要专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三是督促小型露天采石场按国家安监总局19号令进行开采;四是加强井工矿山安全监管力度,做好尾矿库汛期安全渡汛工作,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电源可靠及排水能力达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