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至29日,省政府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宋和平总工程师的带领下,一行9人对我州安龙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到达安龙县后,采取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督查的方式,对安龙县闽龙金属冶炼公司、金宏公司、金龙黄金公司、纳利石材厂等十个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认真督查。
督查组通过督查,认为安龙县在政府重视,措施落实;完善各种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及在小型露天矿山引进和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加强民爆破和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同时,也指出部分企业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在今年的工作中,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三是要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五是要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六是要加强督促检查,深化专项行动。
州安监局潘龙副局长及州、县相关安全监管人员陪同开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