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7日晚,县政府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有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镇乡责人以及县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紧急部署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县领导范华、胡雨生、陆地飞、朱红苏、陈林涛、靳龙方出席会议。
此次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从4月下旬开始,7月底结束,历时一百天。为搞好这项工作,我县印发了《兴仁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督查形式和内容、督查组织机构、工作要求等。为落实3月3日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县制定了《兴仁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成立了县长范华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查小组,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县长范华就做好两项专项行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两个专项行动是政治需要,是国家稳定的需要,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社会的需要,在开展“两个专项行动”中务必要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各乡镇要做到守土有责,即要“宏观”又要“微观”,参加“两会”的乡镇领导在开好会的同时要立即指挥开展“两个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好各项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雨生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务必抓出声势,抓出成效。 “两个专项行动”是综合治理行动,纪检、监察单位要介入,深挖干部参与和保护伞的问题,一旦发现要坚决从重处理。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陆地飞、副县长靳龙方对开展两个专项行动作背景讲解,对交通督查、矿山督查等作了具体要求。副县长陈林涛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源头治理与管理作了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