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排除治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针对1—4月份,煤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5人的严峻形势,普安县采取了四项措施狠抓煤矿安全专项督查。
一是在4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县政府于4月23日早上8点立即组织召开了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的煤矿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就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进行了通报和分析,并对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24日,在产煤大镇楼下镇组织安监、煤炭及全县26对煤矿业主召开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州安监局罗大才局长和贺志强副局长应邀参加了会议,在会上,县安监局和县煤炭局分别就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对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重点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二是县安监局和县煤炭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就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通风瓦斯管理情况、防治水管理情况、火灾防治管理情况、顶板管理情况、机电运输管理情况、火工品使用和管理情况、采掘布置情况、劳动定员管理情况、防止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情况、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等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各煤矿企业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出详细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将责任和隐患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个人头上,强化煤矿隐患排查排除治理。
三是强化监管,铁腕治矿。在督查专项行动中,凡对整改指令不认真进行落实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律要求停产整顿并从重从严处罚;凡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一年内发生二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报请上级相关部门予以关闭,确保督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四是畅通信息交流渠道。专项行动期间,县政府及县安委办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信息(材料)、工作开展情况报送、交流渠道畅通。 截止4月25日下午5时,全县共有24对煤矿向县安监报送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煤矿安全百日督查行动组织机构,明确了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建立了隐患排查排除治理机制和隐患整改落实制度。 |